職務經歷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書記官(2001年至2002年)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2005年至2008年)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2008年至2024年)
法律專長
民刑事相關法律訴訟
專辦毒品、詐欺、賭博、組織、妨害性自主、智慧財產權案件
特殊成就:
2018年行政院反毒有功人士
2018年行政院辦理安居緝毒專案有功人員
曾承辦重大業務概述:
- 陳律師擔任檢察官期間,曾參與推動臺中地檢署「中小盤毒販查緝制度」,除負責相關緝毒業務之宣傳、規畫,復戮力執行查緝毒品犯罪,不遺餘力,另於擔任緝毒組之執行秘書時,除就司法警察查獲之施用或持有毒品現行犯積極溯源向上清查外,就調查局、司法警察報請指揮偵辦之毒品案件,囊括走私運輸、製毒工廠、大型販賣及中小盤販毒等案件,自101年9月起至108年2月份,共偵結183件,合計查獲230名販賣、運輸、製造毒品,平均每月查獲2.94名藥頭,其中包含查獲大型販毒者至少20件、走私毒品案件8件、製毒工廠案件4件。
- 陳律師另於擔任檢察官期間,破獲林姓美籍僑生等不法集團,以進口中古馬達夾藏拆解之貝瑞塔手槍零件之運輸制式手槍案件,復曾偵辦多起殺人、詐欺集團機房組織、幫派械鬥、強取保護費、人口販運、大型應召站及賭博機房等大型案件,前開案件被告並經法院判處有罪確定在案。
- 陳律師另擔任檢察官期間,協助辦理毒品資料庫運作、數位採證室成立、查扣物品變價拍賣及沒收新制等業務推動,成效卓著。
曾規劃重大業務概述:
- 參與「無毒防護網」程序建置及溫暖關懷,協助施用毒品者遠離毒害:陳律師於擔任緝毒組執行秘書時,研擬推行「無毒防護網」程序,即在觀護人室就毒品列管人口,在尚未採尿送驗呈毒品陽性反應之前,由觀護人依個案報到、晤談、採尿正不正常等狀況,研判個案係屬於再犯之高風險群,據以整理製作高風險名冊,經陳律師設計相關流程及製作建議單等表格,協助地檢署緝毒組檢察官利用毒品資料庫及資料分析中心研判高風險名冊之交友網絡,有無與其他施用毒品人口群聚聯繫等情事,有無再犯毒品罪之風險後,並填具建議單交予觀護人室,以加強報到次數或不定期訪視等柔性方式,快速干擾施用毒品者防堵其再犯,另就分析後認為有高度繼續施用毒品之個案,指揮警方加強查緝,同時追查其毒品來源,藉以達成戒毒、防毒之功效。
- 配合臺中地檢署辦理偵查中查扣犯罪所得及扣押物變價拍賣之執行:陳律師於103年9月起擔任臺中地檢署專責查扣小組成員後,亦積極協助該署檢察官就販毒、詐欺等案件,查扣被告使用之交通工具、3C電腦產品及犯罪所得所購入之相關產品,同時參與前開查扣物變賣案件之規劃、執行及擔任拍賣官,自103年10日17日起迄至107年3月7日止,共參與偵查中扣案物之拍賣程序13次以上,累計拍賣金額高達新臺幣1469萬7300元(附件五),並於108年3月20日,協助臺中地檢署達成拍賣金額破億之重大里程碑。
- 協助參與法務部查扣沒收辦案手冊編纂:法務部為使全國檢察官熟悉沒收新制之運用,擬編纂辦案手冊供檢察官參考,而陳律師因自101年起,即多次參與臺中地檢署進行偵查中查扣物變價程序,就相關程序及作業流程均相當熟悉,並與本所顏偉哲律師共同撰擬「查扣沒收辦案手冊」,提供辦理查扣物變價之相關作業程序及經驗分享,針對毒品犯罪、組織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之犯罪所得、查扣物之查扣變價制度之遂行,有相當之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