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經歷
-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
- 擔任偵查資料中心執行秘書,負責全國毒品毒品、詐欺、掃黑、犯罪所得查扣等業務整合,及毒品資料庫、詐欺資料庫、數位採證、犯罪地理圖資、測謊、團隊辦案分析等檢察科技化業務,並負責向行政院會報進行說明。
-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及定期支援臺灣高等檢察署偵查資料中心業務(2018.09-2020.01)
法律專長
專業論文
特殊成就:
- 法務部模範公務人員
- 檢察機關排怨計畫有功人員(販毒案件)
- 檢察機關排怨計畫(人口販運案件)表現優異人員
- 法眼明察獎得主
曾承辦重大業務概述:
- (一)查緝重大貪瀆不法:
- 任職臺灣南投、臺中、金門地檢署期間,分析出多位中央、地方公務員利用職權貪瀆舞弊,主規劃或協同指揮警察、調查局發動數十次大規模搜索,起訴中央、地方相關相關公務員多名,並積極查扣犯罪所得。
- (二)遏止企業貪瀆及金融犯罪:
- 2005年3月後至2008年間,由詐欺紛擾案中分析出上市櫃公司負責人結合股市炒手、名嘴、外資、幫派之違反證券交易法(不法操縱及內線交易)、假技術移轉掏空公司案(金額計達2億元以上),主辦、協同地檢署證券小組檢察官及事務官、調查局、刑事局人員,查緝上市櫃公司20餘件。更由前開案件中發展出2件以上公務員貪瀆案(皆定罪),被告自動繳回金額高達新臺幣3千餘萬元、法院宣告沒收高達2億餘元。因此被媒體稱為【內線交易終結者】,並自2007年至2019年在司法官學院教導專業班學員證券及金融犯罪查緝。
- (三)壓制毒品犯罪發生及擴散:
- 斷絕國內製毒工廠原料來源,檢察官職涯官中計於2005查獲國內歷年最大毒品案,指揮調查局及海巡署單位追查毒販尚未及販出之第四級毒品麻黃素5.4公噸外,另查獲製毒工廠、走私、販毒等重大案件不計其數。
- 防止毒品目侵校園及社區: 自2007年8月暑期起,為避免校園學生涉毒,主動規劃搖頭店查緝行動,帶領新進檢察官及全署事務官共同司法警察強力查緝臺中市各大型搖頭店,起獲各級毒品,阻止毒品侵入校園,再與觀護人室規畫青少年免費戒癮機制,與衛生、教育機關及少年法院合作推廣。
- 規劃「阻絕臺中地區毒品供應計劃」,改善中部地區治安狀況: 自2007年間起見施用毒品人口對中部地區治安造成重大影響,分析【毒品供應網路】,提出【毒品查緝新司維-中小盤查緝計劃】,與緝毒專組檢察官合作指揮轄內各治安單位,完成新式查緝方法,訂立『快、嚴、準查緝地區型毒販程序』,再清查一般施用者,使毒品在臺中地區供應發生困難,新生毒品人口有效遏止,轄區之竊盜、搶奪及強盜等危害一般民生案件已明顯下降,該查緝程序,現除為臺中地區緝毒之現行標準程序續行操作外,並已推行全國,藉以協助政府治安改善。
- (四)根絕民生不法案件:
- 2005年10月由走私毒品案中,再分析大陸地區走私禽鳥、猴類等活體走私案,查獲後經農委會檢驗確係含有來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俗稱H5N1)疫區即大陸地區之禽鳥類及禽鳥類屍體,均係禁止輸入之檢疫物,該案經相關防疫機關研究,避免禽流感益疫情進入臺灣地區,避免臺灣成為疫區,避免臺灣重大防疫及經濟損失,對我國之國家安全維護甚鉅。另年起由臺中市衛生局之移送之單純藥事法案(一條壯陽藥膏案),主動分析資料後,指揮保三總隊等單位監控、追查上源,計已查獲大型偽藥集團4廠,扣得威爾鋼、諾美婷等各式偽藥及其他四級毒品達200萬顆以上。
- (五)防制人口販運、查緝破壞國土、查緝黑道幫派及其他不法案件:
- 自2002年起迄今,多次規劃轄內同步掃蕩模式,指揮警、調聯合大規模查緝行動,並建構「同步查緝標準文書作業程序」,以利查緝進行,現部分已為中部警、調機關之文書標準流程,對社會治安及檢警調之辦案流程迅速化,多有助益。總計在2002年起至2008年止,至少查獲大型販毒者至少30件、幫派組織犯罪至少10件, 取獲各級毒品總計7公噸餘、安非他命工廠至少5座,各式槍枝至少100把以上、子彈至少1萬顆以上(查獲射擊協會外流槍彈1件)、破獲重大命案5件(含大陸大圈仔殺人案1件、處決式命案1件)、重大偽鈔工廠3座(扣案之偽鈔2千萬元以上)、地下光碟仿冒工廠3座以上。
曾規劃重大業務概述:
- 制定偵查中查扣變價程序及協助完成相關法規
- 因見檢警調等機關查扣犯罪所得等保管不易及長久存放之價值損害,於2011年起擔任臺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期間率領現為本所律師之李嘉耿律師等團隊完成偵查中查扣變價程序,制定標準手冊,完成國內第一件偵查中扣案物查扣變價拍賣,自此開啟國內偵查機關查扣物變價拍業務,並協助法務部建立行政法規齊備流程。此程序為國內犯罪所得查扣之重要程序之一,現全國檢察機關皆依此程序進行,成效十分良好,其中台中地檢署已經依照此流程拍得超過1億元以上之車輛、貴重物品等物。
- 參與規劃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主規劃安居緝毒方案:
- 2015年起調陞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後,負責我國新世代反毒策略緝毒部分,主規劃安居緝毒方案,經觀測此方案進行後,國內新生毒品人口、遭逮捕人數等均有效下降,方案現仍持續進行中。
- 規劃設立臺灣高等檢察署偵查資料中心:
- 自2016年起擔任該中心執行秘書,率領9名檢察事務官團隊 進行檢察機關毒品、詐欺犯罪查緝統合及資料庫建立外,並推展高檢署資訊設備現代化、全國數位採證室、測謊室軟硬體、設備建立及人員訓練、科技專業人員國內外證照選送訓、團隊判讀分析室、資訊電腦設備精進、遠距視訊教學會議系統建立、教育訓練、國際會議與毒情發布中心、毒情防治諮詢委員等20餘項制度、科技新創業務,擬定相關計畫書,現仍持續推行中。
- 規劃檢察官跨國緝毒合作及毒情定期發布機制:
- 自2019年起由資料庫、統計彙整資料正式於每季對國內毒情研究後,共同國內各大學犯罪防治學者分析,再對外發布,使國人正確認知國內真實毒情,並提危險警示機制。另因我國實際為毒品受害國,毒品9成來自境外,有強化查緝及統合管道之必要,自2019年3月起規劃檢察人員出訪至菲律賓、越南、泰國、澳洲等國,建立交流互訪機制,再於同年10月起辦理3場跨6大緝毒系統與外國之跨國會議,取得重大進展,於情報交流完成擴國緝毒多件,現仍持續依計畫推展中。
法律宣導及專業教育::
任職檢察官期間,曾在司法官訓練所、調查局、刑事局、憲兵指揮部、海巡署、證交所等機關,擔任對國內外檢警金融系統人員貪瀆、金融(證券交易)、毒品、重大案件指揮、查扣變價等偵查訓練課程講師。自1999年迄今,每年至少赴機關、學校從事法治教育宣導、法律專業說明50次以上,至今仍持續。